6月起将有这些变化,与你息息相关
6月即将到来
多个变化与你的生活息息相关
快来看看↓↓
6月这些人可以休三天
本周有一批人六一儿童节+周末可以美美地休3天
根据国务院《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规定儿童节(6月1日)为部分公民放假的节日及纪念日不满14周岁的少年儿童放假1天
6月将迎来中考和高考
今年中高考时间是
↓↓
高考时间安排
中考时间安排
控制时间
2023年5月23日6:00至
6月26日18:00
控制范围
厦门市全市
这些噪声要限制
1.工业噪声、建筑施工噪声和社会生活噪声达标排放。
2.在已竣工交付使用的住宅楼内,禁止在12:00至14:30、18:00至次日8:00从事产生噪声、振动的室内装修活动。
3.禁止午间12:00至14:30、夜间22:00至次日6:00在居住区、文教区、混杂区进行任何产生噪声、振动超标的活动(包括浇灌混凝土、挖土方、打桩等施工作业)。
中高考期间要重点注意
1.6月7日、6月8日、6月9日三天为高考时间,各高考考点周围300米范围内按居住、文教区I类噪声、振动排放标准执行。
6月24日、6月25日、6月26日三天为中考时间,各中考考点周围300米范围内按居住、文教区I类噪声、振动排放标准执行。
2.6月8日14:45至15:30为高考英语听力考试时间,6月25日15:00为中考英语听力考试开始时间。在6月8日14:45至15:30、6月25日15:00至16:00期间,各高考和中考考点周围300米范围内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产生噪声、振动的生产经营活动。
6月起
全国还有一批新规将要施行
快看看有你关心的吗?
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试点
将增至21个省份
从民政部获悉
按照国务院授权
自6月1日起
婚姻登记“跨省通办”
将扩大到21个省份
具体来看,实施内地居民结婚登记和离婚登记“跨省通办”的省份包括:北京、天津、河北、内蒙古、辽宁、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广东、广西、海南、重庆、四川、陕西、宁夏等21个省(区、市)。
试点地区婚姻登记机关
统一受理婚姻登记“跨省通办”事项
扩大试点后的21个省份
将覆盖我国总人口的78.5%
能够基本满足群众
异地办理婚姻登记的需求
10项公安交管便利措施来了
公安交管服务群众服务发展
10项便利措施
将自6月1日起实施
其中包括3项深化简政放权、减证便民新措施:一是扩大私家车新车上牌免查验试点,二是实行二手小客车转让登记“一证通办”,三是便利军人换领大型货车驾驶证。
3项服务保障群众便利出行新措施:一是优化城市公交专用道管理,二是增设完善农村隐患路段警示防护设施,三是推广轻微交通事故线上视频快处。
4项创新“互联网+交管”服务新措施:一是便利老年人网上办理交管业务,二是便利满分审验教育地网上变更,三是便利港澳车辆网上处理交通违法和轻微事故,四是推行电子检验标志网上推送提示。
从严惩处
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
关于办理强奸、猥亵未成年人
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以下简称《解释》)
自6月1日起施行
其中,《解释》明确负有照护职责人员性侵罪的加重处罚情节,规定对未成年女性负有特殊职责的人员,利用优势地位或者被害人孤立无援的境地,迫使被害人与其发生性关系的,以法定刑较重的强奸罪定罪处罚,以依法、准确、有力惩处犯罪。
明确猥亵儿童罪加重处罚情节,例如,明确猥亵致使儿童轻伤、自残的,或者对猥亵过程制作视频,以此胁迫对被害人实施猥亵的,应当加重处罚。
个人信息出境不再“裸奔”
《个人信息出境标准合同办法》
(以下简称《办法》)
自2023年6月1日起施行
个人信息处理者通过与境外接收方
订立标准合同的方式
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
提供个人信息适用本《办法》
《办法》明确,通过订立标准合同的方式开展个人信息出境活动,应当坚持自主缔约与备案管理相结合、保护权益与防范风险相结合,保障个人信息跨境安全、自由流动。省级以上网信部门发现个人信息出境活动存在较大风险或者发生个人信息安全事件的,可以依法对个人信息处理者进行约谈。个人信息处理者应当按照要求整改,消除隐患。
外卖企业应定期报告
一次性塑料制品使用、回收情况
《商务领域经营者使用、
报告一次性塑料制品管理办法》
自6月20日起施行
商品零售场所开办单位、电子商务平台(含外卖平台)企业、外卖企业应当通过商务部建立的全国一次性塑料制品使用、回收报告系统,向所在地县级商务主管部门报告一次性塑料制品使用、回收情况。
报告每半年一次,上半年报告应于当年7月31日前完成,下半年报告应于次年的1月31日前完成。
加强公路水路
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
《公路水路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自6月1日起施行
公路水路关键信息基础设施(以下简称关基设施)是指在公路水路领域,一旦遭到破坏、丧失功能或者数据泄露,可能严重危害国家安全、国计民生和公共利益的重要网络设施、信息系统等。
《管理办法》主要内容包括:明确关基设施管理体制,建立关基设施认定机制,压实运营者主体责任,加强对关基设施风险隐患的应急处置,强化事前事中事后监管等。
电信领域违法行为
举报处理迎来新规
《电信领域违法行为举报处理规定》
自6月1日起施行
根据要求
电信主管部门自收到举报之日起60日内
应当根据调查情况作出分类处理
未发现违法行为或者违法行为已超过行政处罚时效的,终结调查;认定存在违法行为但存在不予处罚情形的,不予处罚并责令改正;认定符合行政处罚立案标准的,按照行政处罚法规定及时立案;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及时将案件移送司法机关。
来源:厦门日报